东北农业大学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甲方:东北农业大学
乙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为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东北农业大学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1、为了充分发挥东北农业大学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进一步推动科技示范与成果转化,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与效益水平,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密切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东北农业大学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2、探索校企联合培养研究型、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构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输送渠道。
3、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企业与东北农业大学相关专业在学生就业、产品研发、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方面更广泛的合作。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与乙方合作建立“东北农业大学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乙方建立学生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时使用双方共建本实习实训基地的名称。
2、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具体选派学生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实际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实习种类分为教学实习(又称短期实习,一般期限为1—2个月)和毕业生产实习(又称长期实习,一般期限为3—10个月)。
4、在安排实习期间,甲方派出的学生与企业应双向选择,学生由甲方和乙方联合培养。
三、组织机构
1、甲方由实习学生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成立实习基地建设小组,负责领导本项目工作的实施,乙方指定主管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
2、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合作相关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双方领导应加强会晤沟通,扩大双方合作领域,拓展合作空间,深化合作内涵。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为实习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环境、岗位以及安排合适的联合指导老师。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实习学生的实习内容和表现,决定实习学生是否完成毕业实习以及给予实习学生相应课程学分。
3、甲方负责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提前与乙方沟通,商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相关事宜,以便乙方及时做出安排。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习生推荐表,提供实习学生的基本信息。
3、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在乙方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加强实习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实习学生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协助督促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将属于乙方及实习学生从乙方借用的技术成果等一并归还给乙方。但经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或其学生存留使用的除外。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实习教学基地”牌匾。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实习学生实际情况安排调整学生的实习岗位,但调整的相关岗位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在实习过程中,乙方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实习学生出现下述情形:
(1)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2)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
(3)给乙方人员造成损伤或给乙方财产造成损害的。
乙方有权书面通报甲方,并视具体情况责成甲方终止该实习学生的实习合同,对该学生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3、乙方可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有权利要求甲方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需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为实习提供便利条件,为实习学生提供的实习项目、岗位应与实习学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乙方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乙方需派出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业务人员指导学生实习,严格实施已经制定好的教学实习计划。
3、乙方需根据人职匹配的工作要求每年定期提供2次以上的实习需求,接纳甲方10人以上的实习学生。
4、乙方需提供实习学生工作中所必需的资料及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
5、乙方负责实习学生上岗前安保知识、操作规范等培训工作,确保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不得安排超越实习学生体力及技术承受能力之外的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因实习学生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实习终止的原因。
7、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实习学生的实习证明和评价。
六、成果权属
1、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完成的工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乙方所有,甲方、乙方和实习学生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果归属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保密协议
1、甲方师生严格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和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图纸、参数、技术数据、各种形式软件以及其他的商业和/或技术信息等)。
2、甲方及其学生只能将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相关技术信息及资料(保密信息除外)用于毕业设计与论文方面,不经乙方同意不能将其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八、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12年9月14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止。期满应续签。
九、其他
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教务处、乙方和学生所在学院各执一份。
甲方:东北农业大学 乙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公章) (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2年9月14日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