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实验课教学质量,制订本质量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指围绕培养目标,按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的规定,在一定的场所指导学生使用相关仪器、设备、材料等,依据有关原理、方法进行有目的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第二条 实验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实验技术,培养观察、操作和分析能力,养成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培养创造性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进而独立进行实验研究工作,培养创造性思维的初步能力。
第二章 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教学队伍
第三条 实验教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实验教学任务原则上由教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不能独立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共同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实验室教学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实验室教学队伍人员应根据学校编制要求合理配置。
第七条 实验室主任应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较高的理论修养,并具有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副教授(或其它相应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三章 实验教学的计划管理
第八条 实验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实验内容的确定应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 实验项目属性可划分为:
1、基础和基本技能实验:定性(验证、演示性)实验;定量测量实验;技术技能操作训练实验。
2、综合性实验: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3、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第十条 实验教学要关注实验项目属性及主体目标,合理分配各种属性的实验项目在整体实验课中所占有的比例,以优化实验课程结构,提高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为目标。
第十一条 开放性实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动手操作、研究解决问题能力的好形式。实验室应制订计划,合理安排开放实验室,并与教研室合作开设开放性实验课。
第十二条 实验教学大纲是安排实验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度以及进行实验教学考查、考试等的具体实施计划。
第十三条 教研室和实验室应安排有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按要求编写实验教学大纲,经所属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室配合教研室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实验室要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准备和开设实验,凡没有实验教学大纲的课程,实验室可以拒绝提供实验条件。
第十五条 实验教学大纲一经制定,一般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必须经教研室提出、二级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新开设的实验课程应具备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基本要求,实验教学开设两轮后,应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相关文件(如实验指导手册、实验教材等),无完整实验教学文件的实验课程视为不合格课程。
第十七条 所有开设的实验必须编制实验项目卡片,实验项目卡包括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内容、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分组人数、基本仪器及套数、主要原材料及消耗品等。
第十八条 根据课程属性,实验课程可分为基础(含技术基础)实验课、专业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
第十九条 负责实验课程的教研室应在充分了解实验室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于开课上一学期结束前提出实验课程教学计划和要求(包括实验设备类型及数量、实验配件及耗材、软件等)。
第二十条 实验室应根据教研室提出的实验教学计划按要求准备实验,及时上报学院,无故拖延实验准备并造成实验教学事故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实验课程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应在当学期开学时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二条 实验准备人员应在实验前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项目卡片的要求,准备好实验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材料,保证实验按时顺利开出。
第二十三条 实验指导教师上课前应认真备课并进行实验预演,并根据实验情况确定实验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实验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新任实验教学教师要进行试讲试做,写出实验报告,由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研室和实验室组织考核,并把试讲试做记录留存备查。试讲试做合格的教师方可参加实验指导。
第二十五条 对新开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教师应提前试做,试做成功后才能安排学生实验。
第二十六条 实验教学的学生分组人数应按有关规定,并结合仪器、设备数量等按标准安排,以确保每个学生能独立操作和完成实验。
第二十七条 实验课程开始时,实验教学教师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并向学生讲清实验的有关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对于有一定危险性或技术难度较大的实验而没有进行实验预习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可以暂停该生的实验过程,待达到要求后另行安排实验。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完成实验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巡回指导,认真记录学生的实验情况,指导和要求学生操作标准、动作规范,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实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上课情况严格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学生因故请假,应按要求补做所缺的实验。凡每门实验课缺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实验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三十条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无故离开实验教学场所。
第三十一条 单元实验教学结束后,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学生重做。每届学生部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应归入实验室档案
第三十二条 学生参加实验的情况和实验报告,应作为实验课考核的主要依据,实验课程考核合格的学生,方能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考试。
第三十三条 教研室应对实验课程制定考试考核办法,实验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应占30—40%,课程结束时的考核应占60—70%。
第三十四条 实验课程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平时实验表现、实验报告、考核情况等,写出该门课程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该门实验课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和措施等。
第五章 实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
第三十五条 凡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单独进行考核,并作为一门课程的成绩。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决定进行考试或考查,与理论课成绩和平时成绩一起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
第三十六条 教研室和实验室应逐步建立实验项目的质量评估标准,进行实验项目的达标评估,使实验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化。
第三十七条 教研室和实验室应组织实验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法的研究,不断学习实验科学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实验改革研究。
第三十八条 教研室和实验室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采取现代实验方法和手段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 教研室和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教学文件、业务技术档案及规章制度建设,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日历、实验课程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教案、讲稿、实验项目卡、实验开出率、实验记录本、仪器使用操作说明书及使用登记和维修记录表、仪器使用率统计表、学生平时实验成绩与集中考核成绩表、学生实验报告、教师试做实验报告、实验课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论文、成果记录与统计、实验课听课评课记录、开放实验室及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项目或课外科技实验活动的有关材料记录与统计、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第四十条 课程的实验教学过程中和完成后,开课学院应依据《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和《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学生评价表》(附件2)组织对其质量标准进行评价,以检查该门课程教学任务和质量的完成情况。各学院要组织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对不少于学院本学期开设实验课程的三分之二给出评价,新开设实验课程和新任实验教师课程必须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备案,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的课程,及时给予整改意见,并上报教务处,连续两次综合评价不合格的课程将调整教学计划,直至取消该门实验课的课程设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级别教学事故处分。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督导对全校实验课程进行抽查。
第四十一条 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学校各专业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开课学院及授课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质量评价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质量评价标准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学生评价表》
附件3:《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4:《实验卡片》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东北农业大学20 -20 年度第 学期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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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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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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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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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时间 |
第 周 星期 第 节课 |
实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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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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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类型 |
验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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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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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创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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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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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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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人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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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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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时数 |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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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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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组人数 |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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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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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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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纪律情况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迟到人数 |
纪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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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观测点 |
A级评价标准 |
总分值 |
得分 |
实验准备 (20) |
1 |
实验教学大纲 |
有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明确、内容完整、学时分配合理,执行严格。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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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指导书 (实验教材、讲义) |
采用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或有特色的自编实验讲义。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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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验教学档案 |
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实验课表、学生实验报告、成绩单、实验项目卡等)齐全、填写认真、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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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验教学准备 |
有完备的授课讲稿,新教师实验试讲、新开实验试做记录齐全并存档;实验材料准备齐全、充分;学生预习报告认真、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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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环境 (10) |
5 |
实验分组情况 |
基础课2~4人1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4~6人1组,学生有独立实验的机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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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验室设备、安全、卫生状况 |
实验设备完好,保管得当,满足实验教学的要求,实验室整洁卫生、安全措施齐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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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过程 (30) |
7 |
教学组织 |
严格按教学日历开出实验,无私自调停课现象,严格按教学要求组织实验教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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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师实验指导 |
教师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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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生实验操作 |
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实验,爱护仪器设备,没有因违规操作而损坏仪器设备的现象。 |
5 |
|
10 |
实验日志填写 |
实验日志填写规范、认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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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效果 (40) |
以下检察内容通过检查前面的实验内容和对学生进行测试、答辩等方式来评价 |
11 |
实验报告 |
内容详细、规范、实验结果真实准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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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师评阅情况 |
实验报告全批全改,且批改及时、认真、仔细,实验考核严格,评分标准客观合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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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验教学效果 |
学生对本实验内容原理清楚,能够熟练掌握实验课程所教授的内容,学习积极性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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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生能力提高 |
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及实验动手能力得到提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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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级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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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实验课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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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课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评价结果M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90≤M≤100;良好:80≤M<90;合格:60≤M<80;不合格:M<60。
附件2:
东北农业大学20 -20 年度第 学期实验教学学生评价表
实验教学教师: 所属学院:
课程名称:
开课专业和班级: 上课地点:
上课时间:第 周 星期 第 节课
评估 项目 |
分值 |
编号 |
分类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教学 态度 |
15 |
01 |
遵守教学纪律,无缺课和迟到、早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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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教风严谨,教态端正,为人师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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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对学生严格要求,积极指导,耐心回答学生问题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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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内容 |
30 |
04 |
实验设备、实验环节准备充分,实验过程组织有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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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讲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示范操作规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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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按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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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安排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的内容,注重培养创新思维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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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方法 |
30 |
08 |
普通话授课,语言表达清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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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熟悉实验内容及仪器性能,能及时处理问题和排除故障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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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培养学生能力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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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能够有效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演示或仿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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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授课教师始终在岗,没有研究生单独指导实验现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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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效果 |
25 |
13 |
学生注意力集中,能按计划完成实验内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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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验报告及时收取、批改规范、评语准确、反馈及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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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能激发学生实验的积极性,感到收获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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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生对本实验内容原理清楚,学习积极性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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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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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实验课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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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课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评价结果M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90≤M≤100;良好:80≤M<90;合格:60≤M<80;不合格:M<60;
2、该评估表由各学院组织相关实验课程不低于上课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进行填写;
3、该评估表由各学院汇总后于期末时交教务处审核备案。